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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普及法律、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很多电视台都有自己的法制节目,这很好。不过现在的法制节目尤其是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近两年来变成了讲故事和一些策略,听完之后法律知识没有长进多少,到是听了不少的故事。我们不可否认的是要对全民普法,最好就是以案说法,可是讲课人逐渐的只讲故事,而很少涉及法律,象《今日说法》等这样一些以前大家喜欢看的节目,也变成了“新闻”,人们看了之后不但没有学到相关的法律,反而更加糊涂了,因为常常播出的节目(案例)没有结论,有些案例可能还尚未审结、甚至可能还有些是有争议的案例,这作为法律宣传节目,本人认为是很要命的,因为这样的节目似乎起的作用是新闻监督的作用,而不是普及法律,还可能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其他的比如防身策略等是有必要的,但是也应该讲清楚相关的法律依据。
所以,这些节目应该清楚自己的节目究竟要干什么?达到什么样的效果?也就是别忘了自己节目的宗旨。当然为了提高收视率,节目的形式以及讲课的方式是应该丰富多彩,但是一定要区别与其他的娱乐节目。我不知道,这些法律类节目为什么没有像百家讲坛这样的形式?让观众既能增加知识,又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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